①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③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 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④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招标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 http://www.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⑤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